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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November 1, 2010

米都市廳接投訴調查, 懲違紀官員振威信


(亞羅士打1日訊)米都市政廳于10月份召開的“紀律委員會”會議,大刀闊斧處理16宗投訴,以及嚴懲多名違反紀律的官員。

行動黨亞羅士打市議員張開筆接受《中國報》訪問時指出,這是當局為建立政府機構公信力和顯示肅貪的決心。

他說,該委員會以秘書長莫哈末尤斯里為首,10月份的會議是今年首次會議。“會議針對市政廳官員涉及貪污、遲到早退等的投訴展開調查和採取嚴厲行動。”他指出,民聯執政后強調賞罰分明,所以民聯市議員絕不會把問題掃入地毯內。反之,還決心揪出市政廳的害群之馬。

張開筆強調,一旦接獲民眾投訴,當局就會採取行動,輕者扣薪查辦、重者開除,以儆效尤。“市政廳向來給人的印象是被污染,所以紀律委員會決心要嚴辦違例官員,為市政廳樹立權威,警惕官員勿再涉貪。” 他希望市政廳如此革新行動,能成為其他政府部門的楷模,同時影響有關部門仿效。

張開筆:勿把現金交官員張開筆提醒民眾,市政廳從未委任任何代理,包括官員代違法的小販繳付罰款,或代為更新執照,因此小販勿把現金交給官員。 他說,小販應前往市政廳繳交各項罰款,或透過電子網絡系統服務(e-online system),以信用卡付費,同時也可在市政廳流動櫃檯繳費。

“民眾應透過正確管道繳費,而非通過第三者,以免讓官員趁機貪污。” 他也說,此次紀律委員會接獲的投訴中,一名巴剎管理官員涉嫌向小販收取約1萬2000令吉款項,以繳交各種費用,更甚的是,該官員還發出偽造收據,唯最終東窗事發被紀律對付。

他認為,人民應勇于舉報,如此才可杜決貪污和濫權之事,更可為國家省下不少金錢。

紀律個案投訴1-官員涉35欺騙案
一名管理巴剎官員,于2009年至2010年間涉嫌欺騙巴剎小販。該官員自稱可代為繳付各種罰款或更新執照,結果共涉及35宗欺騙案,他所收取款項數十到數百不等,累計下來約有1萬2000令吉。

該名官員每次收費后都發出偽造的市政廳收據給小販,使到小販不疑有他,直到部分接獲罰單的小販欲更新執照被拒時,才赫然發現本身還未繳付罰款,因而才揭發此事。

紀律個案投訴2-店主索賄2萬
兩名建築圖測官員在區內巡視,假意向正在進行擴建裝修的店主查詢有關工程有無獲批准。間中暗示店主若沒有圖測可私下付費了事。他們向其中一名店主索取2萬令吉,還保證沒事。店主將此事告知市長,市長因此召開聽證會,經過調查后發現證據確鑿,再交至紀律委員會採取行動。
【市議員提醒】官員確實有權利向東主查詢工程有無獲得圖測批准,一旦告知沒有就由執法官員發出通知書,指示東主即刻前去市政廳申請。若再度發現沒申請,市政廳才會發出傳票。
根據條例,有關東主將被罰款,即已建好費用的20倍,然而市政廳將儘量協助或通融。

紀律個案投訴3-以發傳票威脅
一名執法官員在今年農曆新年前,恫言發出傳票給那些在商店前擺放商品的店主。其中一名店主為了打發該官員,因而付費50令吉,豈料該名官員貪得無厭,兩週后又再向該名店主索款。他在第3次時告訴店主,若要在新年期間的整個月份都不受干擾,就須交出500令吉。此事被告至反貪污委員會,較后移交給該紀律委員會處理。

紀律個案投訴4-私下變賣充公物品
3名執法官員在未經開會通過前,私下變賣市政廳充公的物品。儘管有關官員之后報賬,不過所賣價格卻比估價低,有關行為形同監守自盜,結果遭到紀律委員會對付。

【市議員提醒】一般上,市政廳充公的物品必須等至3個月后才可變賣,以讓物主贖回物品。 值得注意一點,所有變賣的物品都擁有市政廳拍賣文件,民眾應注意此事,以免買到非法變賣物品